1月14日,金寿祥在去单位上班的路上,捡看到一部好端端的手机躺上路面上,他连忙下车察看,由于手机没有设置上锁密码,于是他通过手机里通讯录上的有关人员从而联系到了失主,并将手机完璧归赵。这也是他在一个月内捡拾到的第二次财物了。
金寿祥是淮海五分场社区37大队一名协管员。去年12月29日傍晚,当时风雪交加,他从大队下班回家途中经过农场文广苑南北路时,发现路旁有一个淡绿色背包,打开查看里面有医保卡、信用卡、手机一部和现金。通过查阅医保卡得知失主叫汪建云,想必一定很着急,他想通过失主的手机联系她家的亲属,苦于密码打不开,于是他马上给城东居委会主任沈晓龙打电话汇报了此事并请协查失主,沈晓龙赶到现场对失主姓名也不熟悉,经过和金寿祥商量后,决定一面向城南居委会主任管玉兵和城西居委会主任臧成龙沟通请求协查,一面准备到淮海派出所报案。
几分钟后,管玉兵电话告知汪建云是城南居民,居住在淮海派出所西侧居宅区,已通知她来认领。后来,在去派出所的路上遇见了失主,经过确认核实,金寿祥将包还给了失主。看到失而复得的钱款和物品,失主连声道谢,失主感激地说:“包里的证件、票据对我来说十分重要,真是太感谢了金队长了。”金寿祥却说:“这是我应该做的。”金寿祥拾金不昧的事迹在农场居民群中获得了群友们的广泛赞扬。
一滴水可以折射出太阳的光辉。“拾金不昧”是反映一个人、一个单位和一个地方道德水平的一面镜子。金寿祥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表现出了一名工作人员的高尚人格品质和良好社会公德,也是整个公司的荣誉。他的事迹值得流传、他的精神值得学习,在感动之余我们应当和他一样奉行拾金不昧的行为。